当前,交通运输行业正在奋力开启交通强国建设新征程,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新时代新形势下,守住质量安全底线,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发展,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扎实推进交通强国建设的客观要求。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至2022年在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开展为期三年的专项行动。
安全工作压力有增无减
当前,从发展机遇看,我国交通运输发展正处于黄金时期,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司长彭思义介绍,今年1月至9月,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安全工作压力有增无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交通运输部出“硬招”、用“实招”,强化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公路水运建设领域事故多发高发势头,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此次红线行动就是为进一步确保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彭思义说。
深化安全风险防控
彭思义介绍,此次红线行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他指出,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涉面广、难度大、要求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精心组织、科学筹划。为此,交通运输部在印发行动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此次红线行动的总体思路。
坚持问题导向。近年来,随着品质工程和“平安工地”建设的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稳中有险、稳中有忧。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必须针对质量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关键环节采取断然措施,猛药去疴。
深刻汲取教训。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需通过总结分析近年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的质量安全事故案例,警示从业企业和人员切实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堵塞安全管理漏洞,避免重蹈覆辙,倒逼企业主动作为,切实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突出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防范。红线问题的各项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提炼总结,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红线行动,针对严重违反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以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引导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依法从严惩处。对发现的红线问题,要切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工作过程中,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要注重调查取证,对存在红线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相应处理措施,让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做到闭环管理。从业单位对红线问题要自查、自纠、自改,建立红线行动工作台账,做到发现一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交通运输部将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红线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并作为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保障行动扎实推进
为确保行动真正取得实效,交通运输部以总体要求、红线问题、处理措施建议和工作要求4部分为着力点,全方位保障行动的开展。
“此次红线行动旨在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高效的公路水运出行服务。这也是交通运输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主动作为、提升服务的重要体现。”彭思义表示,让行动做透而不是做秀,推进落实是关键。
在此次下发的通知中,交通运输部明确列举了14个红线问题,其中,第1至3条是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质量事故情形和生产安全事故上报程序方面的问题;第4至6条是严重违反安全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第7至14条是重大安全质量隐患。
“要通过红线行动开展,督促企业切实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做到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切实保障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彭思义说。
在处理措施上,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法对触犯红线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采取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停或撤销安全生产有关资格等行政处罚和违法行为信息公开、撤职、行业禁入等处理措施;充分运用信用监管、限制授予荣誉奖项、建议相关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理措施。
同时,此次红线行动还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考核,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依法有序推进,扎实开展专项行动。